首页 信息动态 帮助中心 关于我们 业界论坛 English
 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-〉信息动态-〉正文

SP侵权案件树立标杆
千家SP将遭版权棒打被淘汰

2006-06-24 作者:李国训 来源:财经时报
   2006年7月前夕,国内数千家SP(信息服务提供商)在焦灼的等待之中,迎来了史上最严厉的“严打”风暴。而此时来自版权方的棒击,更让他们感受到冬天的寒冷。

  《财经时报》 6月21日 获悉,国内首宗起诉 SP的网络音乐著作权案,日前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中华网被判停止使用周杰伦18首歌曲的铃声下载服务,并就其侵权行为向版权方源泉公司赔偿5万元。

  尽管金额不大,但是,这个判决结果却令 SP胆战心惊。因为这将意味着,以往法律难以界定的SP侵权案件,将以此案件作为重要参照标准。这也标志着,国内针对正版音乐保护的司法体系也开始趋于完善。

  “中华网侵权的只有 10多首歌,我们还有上万首歌曲被不同的SP侵权。如果市场反应积极,我们将采取大面积诉讼。”源泉公司首席执行官吴峻向《财经时报》透露说。

  源泉是国内知名的在线版权管理及交易的服务公司,目前已获得近 70家音乐版权和唱片公司的授权。从去年开始,源泉将包括中华网在内的4家SP告上法庭。“实际上,侵权SP的真实数量可能达到几百家。”吴峻透露。

  源泉代表了音乐版权方的强烈呼声,而我国相关法律的完善则代表了音乐正版化的必然趋势。据法律人士介绍,从 7月1日起 ,由国务院日前发布的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将正式实施,这一条例对包括 SP在内的版权使用方作出了明确的权利义务规定,也对侵权方式以及维权方式有了更为完善的规定。

  “ 7月以后,SP公司就更没有法律漏洞可钻了,他们只有从版权方拿到授权,才可以提供相关的手机下载服务。”据法律人士透露说。

  但对于竞争同质化严重、利润日渐稀薄的 SP公司而言,版权费用显然是一道难以承受的门槛。

  根据目前标准的音乐授权协议, SP每提供一首手机铃声下载,需要向版权方交纳15%至25%的费用;同时,还需要向运营商交纳15%的费用。此外,负责销售的合作网站还可能从中分走50%左右的提成。

  据艾瑞市场资讯提供的一份报告显示, 2005年与SP相关的移动音乐市场规模为25.9亿人民币,2006年的市场规模将超过40亿元。按照上诉分成比例,版权方今年的潜在商业价值将接近10亿元。

  相比起 TOM、空中网等大SP公司,众多中小SP显然面临淘汰。“这种现象很正常。中国本来就不该有几千家做手机音乐的SP,有100家就足够了。”吴峻笑言。

 

 

法律声明   合作伙伴  公司招聘    联系我们 © 2004-2009 源泉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41020号